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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同城转移

来源: 作者: 时间:2016-07-26 浏览:

 

一、办理流程

    参保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经办机构审核,符合条件的填写《职工同城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经办机构审核无误,即可办理

二、申报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调出单位离职手续和调入单位劳动合同;

3.特殊情况下其它有关证明资料。

三、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况延长3个工作日)

四、收费情况

   免费

五、受理部门及联系电话

市社保局参保登记科 电话:2276380

   地址:市保障中心(安漳大道8号)东楼二楼大厅参保窗口

六、监督渠道及联系电话

市人社局监察室    电话:2209819

七、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2.《河南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豫人社养老〔20101号);

    3.《河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规程》(豫社养老局〔200872号)。

[责任编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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