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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

机构职能
        拟订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拟订青年见习制度并监督实施;统筹指导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拟订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体系和全民创业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安就业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市就业和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和规划;贯彻执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出国(境)人员审查政策;承担市直常驻国(境)外人员的审查工作。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参与市际劳务协作;指导劳务输出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贯彻执行失业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建立失业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政策;组织实施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政策;指导全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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