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考核、岗位管理政策;建立和推行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核准或备案事宜;拟订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拟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人员调配政策,承担特殊需要人员的选拔、调配工作;按规定承办市直和中央、省驻安单位(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除外)人员调配、录(聘)用事宜。
[责任编辑:{$_editor}]
机构职能
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考核、岗位管理政策;建立和推行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核准或备案事宜;拟订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拟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人员调配政策,承担特殊需要人员的选拔、调配工作;按规定承办市直和中央、省驻安单位(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除外)人员调配、录(聘)用事宜。
[责任编辑:{$_editor}]